我爱吃虾

工厂收死虾做虾仁 “源头管控”不应成为食品安全“短板”

  近日,市民何先生反映,他去武汉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水产区买龙虾时发现,市场上有人专门回收死虾,不知作何用途。经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死虾被运到一家名叫“外婆家”的食品加工厂。(楚天都市报 5月3日)

  》从104条增加到154条,新增50条,原有70%的条文获得了实质性修改,法律文本从1.5万字增加到3万字,法律责任从15条增加到28条,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法实施半年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无论是从“315”晚会曝光的“饿了吗”网站存在的严重食品质量问题还是屡屡见诸报端的奶粉“以次充好”,都表明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最严法律在落实中还面临重重考验。

  在此篇报道中,企业负责人似乎并不认为自身的做法有什么错误,甚至辩称,有些虾还是活着的,有些虾也只是“脑死亡”,看起来死了,肌肉仍有弹性,可以作为原料使用。当工人脱口而出这些虾是用做食品时,负责人百般阻拦,说是用来做饲料。目前,事件还没有定性,谁的责任还不好说,但是一堆没有任何冷藏措施的死虾,就这么名目张胆的在市场上被收集,然后装车进入食品加工厂,整个过程没有任何监管部进行询问、检查,如果不是何先生的留心观察和举报,这种被默认的死虾处理方式不知道还要持续多久,暴露出食品安全源头管控的缺失。

  现在生产食品的工厂,大多已经实现了机械化,整个过程的卫生和安全情况相对有保障而且易于检查,在成品监测这方面,越来越先进的检测技术也降低了安全风险。但是原料来源管控这一关却成为了实实在在的短板,烂水果制作果汁、病死猪做火腿制品,这些事件都实实在在的存在过,甚至像“双汇”这样的知名企业都深陷其中,品牌形象严重受损,再一次的,死虾事件表明这样的情况仍然没有杜绝,新法实施后这块短板仍然没有补上,还在各方的默认下,在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下成为隐患。

  如何补齐这个短板?首先,执法部门应该创新监管方式。食品原材料来源广泛,品种多样,如果单纯依靠执法人员实地检测抽查,实属难以完成,因此应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化手段,建立从产地到厂房的动态监管体系,让进入生产线的每一份原材料都有明确的来源。其次,加大执法惩处力度。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一经查实从事非法生产的企业或个人应该依法受到严厉的处罚和惩戒,让其再无违法生产的能力和念头,架起保障安全的“高压线”。最后要发动全民参与。毛主席讲,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能接触到食品生产企业的不法行为,应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引导、支持群众通过上传网络、打电话举报等方式曝光违法行为,为执法部门提供线索,织密监督网络,杜绝违法生产。